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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一彩民称中奖票被“私吞” 与站主对簿公堂后败诉
机构提醒:站点兑奖谨防“假中奖票”

来源:《公益时报》中华彩票   编辑:赵锦燕  贾士高

    本报之前报道过江苏淮安市涟水县一彩民与投注站销售人员产生纠纷,最后诉诸法庭。近日,涟水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葛某败诉,这起因中奖彩票真伪引发的案件以彩民的败诉而告终。
 
    今年3月底,涟水县人葛某到同城一家投注站买彩票时,称所购买的刮刮乐“勇士闯关5”中得5万元奖金,根据该游戏规则,刮开后和数点为“16”即中得头奖5万元,葛某称所刮开步数前三位为“9、3、4”,理应兑取头奖奖金,遂将彩票拿给销售人员汤某查对。
 
    汤某是在校大学生,利用暑期时间回投注站帮忙,对相关业务流程并不熟悉。汤某表示在接过葛某的彩票后他并未多想,以为该彩票中得“勇士闯关5”头奖,将彩票还给葛某后电话通知了他的母亲,并告之葛某该彩票在投注站无法兑奖,需要到当地福彩中心去领。这时,葛某拿着彩票出去了一会儿,再次回到站点后称汤某偷偷调换了彩票,现在手中这张刮刮乐不是自己刚刚中奖的那张,葛某随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警方在接到葛某的报案后,分别找葛某和汤某了解情况,葛某坚称汤某偷换了中奖票,而汤某则表示自己并没有私吞。由于无法判断两人说法真假,警方并未给予立案,于是葛某一纸诉状将汤某告上法庭。
 
    涟水县法院在调查案件过程中,从彩票发行机构的奖金设置上了解到,“勇士闯关5”头奖刮开步数并没有包含“9”,由此可见,葛某所谓的中奖彩票实际上并不存在。因此涟水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葛某败诉,判决下达后的十五日为上诉上一级法院的最后期限。然而,葛某也并未再进行上诉。
 
    针对这起彩民和站主的假彩票纠纷,淮安市福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1万元以上的奖金要到福彩中心兑取,由于当地只有刮刮乐中心站才配备扫描枪,因此普通投注站在辨别中奖票时要格外小心,以防粗心导致的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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